【摩洛哥代表院名词解释如下】
摩洛哥代表院名词解释:
即摩洛哥王国议会。 代表院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法律;批准国家预算;监督政府工作。议员和首相都拥有立法提议权。代表院有权弹劾政府,对政府投不信任票,如果绝大多数议员对政府投不信任票或者弹劾政府,政府应立即集体辞职。代表院设议长1名,副议长8名,常务局为其最高领导机构,下设12个常设委员会。代表院每年召开两次常会,一般都公开举行,每次会期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由国王召开紧急会议。 各部大臣有参加代表院会议和各委员会会议的权力。根据1980年5月修改的宪法规定,代表院议员大都由全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少部分间接选举产生。 议员任期6年,议长任期3年。

相关阅读:
物理化学第五版上册课后习题答案同济大学高等数学第七版上册答案
大学英语综合教程2课后答案
全新版大学英语课文听力
新视野大学英语2读写教程答案第三版
大学英语二课后答案
综合教程3课文翻译译
大学英语精读2课后答案
大学精读第二册答案
自动控制原理答案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课后答案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新大学法语1第二版课后答案
新标准大学英语综合教程2答案
综合教程2第二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