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法(日本)名词解释如下】
学校教育法(日本)名词解释:
日本战后最重要的教育立法之一。提出国家的教育目的名词解释:
“培养和平国家与社会的建设者”。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以3岁至小学前的幼儿为教育对象。以“做好幼儿的保育工作,给予幼儿适当的环境,促进其身心发展”为目的。规定了实现教育的五项目标及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内容,请通知本站客服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
线性代数课后答案详解第三版读写教程2答案
考研英语纯蒙过线了
大学教材答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南京理工自动化学院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后答案
物理化学第五版上册课后习题答案
同济大学高等数学第七版上册答案
大学英语综合教程2课后答案
全新版大学英语课文听力
新视野大学英语2读写教程答案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