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海)名词解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名词解释:中国关于进行国境卫生检疫的行政法规。1957年12月23日由第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88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实施。共8条。主要内容是名词解释:1.国境卫生检疫的目的;2.国境卫生检疫的机关设置和任务;3.罚则。包括了海港、航空和陆地边境的检疫。根据本条例制定的实施细则,在1977年9月19日进行了修改并公布实施。1986年12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宣布本条例自1987年5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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