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人:考试题库网 发布日期:2022-01-22 共17人浏览过

【政治哲学名词解释如下】

一、西方关于政治哲学学科性质的主要观点
在列奥•斯特劳斯看来,政治哲学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其学科的性质由哲学的学科性质来加以说明。列奥•斯特劳斯继承古希腊的哲学观,认为哲学是追求真理的,因此,既然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那么它也是追求关于政治活动的真理的学问。
对于现代哲学来说,政治哲学就是政治哲学史。这一观点可由黑格尔的名言推论出来。虽然“古典政治哲学探索的是政治现象的本质以及最好的或公正的政治秩序,而不是研究同政治史相关的特殊现象……更不用说研究政治哲学史” ,但是经过人类两千多年复杂多难的政治实践的洗礼,现代政治哲学已经具备了强烈的历史意识,并就研究经典著作和探讨那些基本而永恒的问题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
政治哲学是关于一般政治活动的基本概念、要素、结构和问题的探究。英国学者杰弗里•托马斯著《政治哲学导论》就是按这个思路编写的,此论著可以归入分析哲学的传统。
托马斯还指出,政治哲学不同于政治科学或政治史,其原因在于后两者是经验性的和描述性的,它们解释或记叙一个政府实际上是如何运作的;而政治哲学则是规范性的,它试图建立那些规定政府应如何运作的准则或理想的标准。
政治哲学研究政治活动及政治观念的道德基础。威尔•金里卡在《当代政治哲学》的“导言”中说名词解释:
“我所理解的政治哲学是一种道德论证,而道德论证又得诉求我们深思熟虑的直觉。当这样说时,就正在逼近我心目中的关于道德和政治论证的常识。此类常识包含下述内容名词解释:
首先,我们有理由认为它们要么正确要么错误;最后,这些理由和信念可以被组织到系统化的道德原则和正义理论之中。因此,政治哲学的中心目标之一,就是要对那些相互竞争的正义理论进行评判,并进而评估这些理论为自己的立场所作辩护的力度和融贯度。”  美国学者伊安•夏皮罗著《政治的道德基础》  实际上是一部关于启蒙运动以来的政治哲学史,民主政治是其基本立场和辩护对象。
 
二、政治哲学是什么——杰弗里•托马斯著《政治哲学导论》之《导言》
杰弗里•托马斯认为,任何一种学术探究都要追问四大问题名词解释:
(1)其研究领域、学科对象是什么?(2)研究方法是什么?(3)其内在结构是什么,有哪些组织和分支?(4)这种探究具有什么价值?
政治哲学研究的对象很明确,就是政治活动。那么什么是政治活动呢?作者很快放弃了从外延上给它下定义的努力,而企图揭示其内涵。作者从四种观点出发探讨政治活动的内涵名词解释:
(1)目的论的;(2)预设前提的;(3)论坛或竞技场的;(4)过程的。作者比较重视的论点分别如下名词解释:
(1)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政治的目的在于促进其公民的幸福,而获得幸福的条件是充分实践美德;(2)政治的前提是意见分歧,或团体之间的利益冲突;(3)权力机构如各国政府、警察、军队都是必需的,由其制定、执行将社会整合在一起的各种决策;(4)福柯认为,只要有权力关系,就会有政治,权力关系遍布于社会之中。索列尔认为冲突和对立是社会关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接着,作者按系统论将政治活动解析为五个组成要素名词解释:
(1)公众主体,如社团、社群、民族;(2)公共领域,指与集体决策有关的各种事务;(3)为公共领域作出的政策选择;(4)集体决策形式,在现代西方社会包括一个合法的选民群体和一个立法机构;(5)行政和强制权力机构,包括行政和司法领域。最后,作者就政治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问题,政治动力学问题,政治与价值论、道德律的关系问题作了引论式的讨论。
托马斯特别强调政治哲学不同于政治史学、政治科学的哲学特性。他区分了三种哲学活动,以作为研究政治哲学的三种方法名词解释:
(1)概念的分析;(2)高层次的理论化;(3)悖谬的研究。(1)从逻辑上可以区分四种概念名词解释:
封闭的、本质主义的、家族相似的、实质上可争议的。例如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等作为意识形态就是家族相似的概念。“民主”则是一个最典型的实质上可争议概念。台湾学者郭秋永著《三大民主理论》  即从此处入手,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对当代各种民主理论作了深入的比较、剖析、归类。概念分析要求对概念进行三种检验名词解释:
逻辑上的独立性、外延与内涵的恰当性、功能性。(2)衡量政治理论的恰当性标准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的标准(对于一切理论适用),如内在的一致性、简单性、平稳性、形而上学和科学的相容性、理论传统的支持等;一类是特殊的的标准,如与最佳道德理论的相合性、真理性、合理性、商谈理论、反思的平衡等。(3)并不存在克服悖谬的单一固定的方法。“或许只有采纳某种意识形态才能让我们避免或逃脱悖谬。” 
托马斯按以上三种哲学活动,来安排其政治哲学的结构。首先是政治概念分析。作者列出了12个核心的政治概念,分别是名词解释:
权力、权威、国家、主权、法律;正义、平等、权利、财产权;自由、民主、公共利益。依其相关性,这12个概念被分成了三组。其次是高层次理论化,如有关权威基础的讨论、自由理论、权利理论等,以及被作者称为超高层次理论的各类意识形态,如无政府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等。最后在各种探究中能发现很多悖谬。作者指出特别要注意各种意识形态以其独特的方式处理悖谬。该著主要篇幅即在围绕这十二个概念,结合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哲学理论展开分析、评论。该著在一定意义上也具有政治哲学史的性质。
就政治哲学的价值而言,托马斯首先回顾哲学传统,赞成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将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置于实践理性的领域,认为政治哲学事关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要求我们采取行动、付诸实践。不过,作者马上区分了政治哲学的实际运用和政治相关性。前者是指将政治哲学的方法和成果直接运用于实际政治领域;后者指政治哲学设想的政治制度也许不能变为现实(如乌托邦理论),但其原则与理想对于现实政治能发挥引导、激励或批判作用。作者认为,要实现前者会面临方法上的类推困难和应用上的两个重要障碍。一个类推困难是指政治哲学作为一种哲学讨论总是处在永无止境的未完成状态,而实际政治必须在公共事务上作出有约束力的结论。一个障碍是指政治哲学家对于将其理论翻译成实践上的规范无能为力,因为他缺乏政治实践经验和技巧。确实,在西方传统中,专业的哲学家与职业的政治家差距很大,难以兼容。另一个障碍是指在接受哲学理论和采纳公共政策时,政府官员倾向于运用不同的标准;而且在实际政治的建议和计划中,相关世俗政治势力的无知、偏见、利益考虑等因素都会妨碍政治理论的积极应用。此外,作者指出政治哲学(史)具有教育价值。最后,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念的启发,作者发掘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人物,如林肯、威尔逊、甘地等人,他们能将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结合起来。对于一个现代普通公民来说,政治哲学也有利于其形成良好的政治观点,并在个人生活中确立价值与实践的正当关系。
 
三、杰弗里•托马斯著《政治哲学导论》对于权力与权威的研究
吴根友先生在即将发表的论著《在道义论与正义论之间——比较政治哲学初探》中指出,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是“对政治权力的来源及其使用的正当性从根本处进行思考”。笔者在此引述杰弗里•托马斯著《政治哲学导论》对于权力与权威的研究,以为呼应。
该著的第二章探讨权力、权威、主权、法律与国家五个概念及相关理论。
首先看权力的概念分析。罗伯特•达尔界定了权力的五个组成要素名词解释:
权力基础、权力手段、权力范围、权力延伸、权力效能。罗素对权力的分析接近此定义名词解释:
“如果A对B的行为能产生意图性的效果,那么A对B拥有权力”5。然后,作者认为最重要的权力理论是权力分立学说。政府有三种核心职能名词解释:
立法、行政、司法。西方到启蒙运动时期才提出三权分立的思想,但早至罗马共和国就有了分权的政治实践。分权是抵制个人专权和避免利益集团操控政治的必要保护手段。三权分立是美国宪法背后的政治理念。不过,拉斯基认为,“分权并不意味着权力的均衡”。托马斯认为,“作为集体决策的核心部门,立法机关体现了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5。作为这种政治理念的受益者,托马斯仍然对分权学说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分权不是遏制专制与派别纷争的充分条件,而且分权可能妨碍政府工作的高效率。
关于权威的概念,作者第一步分析道,政治权威是一种合法的权威,即具有发布命令的资格的权威。第二步分析,“当A要求B做某事Φ,只有在事实上符合下列条件时名词解释:
(ⅰ)给B一个这样做的规范性理由;(ⅱ)排除B不做Φ的某些理由,A对B才拥有政治权威。”5对于此定义,作者补充说明,该规范性理由可以是合法的、趋利避害的或合乎道德的;其中道德理由是最重要的,但未必是一个至上的排他性的理由。从此定义来看权威与权力的区别,权力可能仅仅用惩罚来充当理由,而权威首先是用合道义来担任理由,同时包含合法的理由在内。权威与权力的联系在于名词解释:
权威往往与权力结合在一起,权威能增强和加固权力,也有无权力但有权威的机构或个人存在。
关于权威的理论,首先要追问权威的根据。作者提出了几点理据名词解释:
(1)如果没有一个政治团体负责为我们做集体决策,公民们会为此浪费无数时间;(2)通过制定和贯彻集体决策,权威保障了提供公共益品时的公平;(3)根据博弈论,社会需要政治权威来加强社会协作或者维护基本的人际信任;(4)政治权威能实施公共安排——从道路规章、度量衡到统一货币,便利人们之间的交往,它保障了制度和实践的一致性。
关于权威的理论,最重要的是追问权威的基础。这个问题与权力的来源、权力(政权)的合法性问题紧密相关。作者指出,历史上西方思想家曾主张过三种基础名词解释:
神权、知识和同意。第一种基础即君权神授说,该理论有四点主张名词解释:
(1)君主制是神授予的制度(在古代中国则是天授);(2)世袭权利不能废除(包括君权与各级贵族权利);(3)君主只对上帝负责(在中国是对天、社稷、宗庙负责);(4)民众消极的服从是上帝所喜乐的(在中国意识形态也强调对君主绝对的顺从)。作者引用了卢梭、洛克和中世纪神学来批判和否定此说。第二种基础由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指掌握政治知识和技艺的政治家应该成为政治权威。对此柏拉图的论证思路是设定了政治的目的论,把问题引向人类共同的善(幸福、福利、繁荣、秩序、正义),从而把政治学转变为伦理学。关于用制度保证政治目标实现和防止执政者专权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柏拉图似乎没有考虑。作者认为,柏拉图主要提供了一个“善的实质理论”,此种理论由约翰•罗尔斯在现代政治哲学中发扬光大。5不过,柏拉图关于哲学家、政治家、统治者、护卫者与普通公民、贱民奴隶的等级划分,关于前者追求真理、掌握知识,而后者只有意见、谬见的贵族政治观,已经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教育的发展而崩塌了。
最后一种是被作者视为现代政治权威之真正基础的同意。作者提出了五个观点名词解释:
(1)同意对于一个稳固的政治社会之必要性;(2)同意和政治目标一样重要;(3)同意对于命令资格之必要性;(4)同意的性质;(5)同意的标准。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可以发现第一个和第二个观点。同意可分为明示和默许两种。在现实政治中同意说与神权说可能并存,例如中国儒家政治哲学既主张天授和世袭,又一定程度地认可民意。在讨论了一些关于同意的论点之后,作者特别提到哈里•贝然的主张,他认为政治关系的基础是实际的个人同意,此种同意以理性主体、责任承担、自我抉择为设定前提。显然,贝然的主张属于自由主义传统。
接下来,作者专门探讨了与同意有关的社会契约论。“契约和民主是同意的政治形式”,“作为公民,我们也许通过契约来表达或明示我们的同意”,“我们还可能通过民主程序用最便利的方法撤回我们的同意”。洛克认为,“有组织的社会生活早于契约之前,契约仅仅产生了使社会符合正义原则的政治机器;政治权威的作用是保护我们的自然权利,以及阻止任何过度行为”。5 对社会契约论也有一些反对意见,如认为契约没有从历史中产生出来,如认为契约不能约束原始订约人的后代,如休谟认为契约理论的道德逻辑有问题。不过,作者对这些反对意见也能反唇相讥。在社会契约论的传统中,作者特别重视洛克与休谟,但并不完全赞同他们。他认为,同意并不必然地创造出政治顺从的道德理由。这里,作者似乎赞同罗尔斯的政治义务论。作者意识到同意和契约论能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并抵制专制,但并不能为政治提供道德基础。
最后,作者指出政治权威和政治义务是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至于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取决于它是否有合适的理由,是否追求恰当的目标并遵守应有的限度”。5评判的标准是最根本的法律——对现代国家就是宪法,对古代国家而言是其最主要的政治宣言或治国纲要(如汉代的《白虎通》)。
此外,作者在该著第五章提到了保守主义的权威理论。笔者认为,保守主义倾向于“同情地理解”传统的皇权专制、贵族世袭制,一般认可基于个人道德修养或个人杰出才能的权威。联系现当代新儒家来看,新儒家大多反对专制,主张引进西方三权分立制、宪政、代议制、选举制等民主制度,但他们并不放弃圣贤权威、德范政治,往往主张将这两种政治规范的优长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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