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议院名词解释如下】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议院名词解释:
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议员为全体人民的代表,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选举产生。任期为4年。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元老委员会、各常设专门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新闻情报中心等。联邦议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议长1人,副议长4人,议会秘书15人。 联邦议院一般公开召集会议。决议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需经大多数表决通过。 联邦议院职权是:制定和通过法律,并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和撤换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级法院的法官;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国际条约;对联邦总统蓄意损害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进行弹劾。在联邦议院中,本届占有最多席位的政党是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其次是社会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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