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名词解释如下】
警察法名词解释:
指为了保障国家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组织,一切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而不是规定警察制度或只有警察才须遵守的法律。 它起源于现代国家的活动侵入了传统上属于民法范围的事项,其特征在于它必须由国家机关或公共服务机构实施。警察法一词始创于法国国际私法学者弗朗塞斯卡基斯。在不同的国家对它有不同的解释。法国文献称之为“直接适用的法律”,意大利文献则称之为“必须适用的法律”或“公共秩序的法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内容,请通知本站客服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
机械设计基础课件微观经济学试题
宏观经济学考试试题
自动控制原理课后答案
吉林师范大学职教部
二级建造师试题下载
河北大学公费研究生
新视野大学英语2答案
宏观经济学试题及答案
大学英语2课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