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议会名词解释如下】
斐济议会名词解释:
独立国家的立法机关。 由英国女王和参、众两院组成。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其在斐济的代表为总督。 参议院为22席,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二分之一。众议院为52席,任期5年。新届议会必须在业已确定的大选投票之日起30天内召开。每次会期按总督以公告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举行。 议会两院开会的法定人数,除会议主持者外,参议院为7人,众议院为17人。两院交付表决的一切问题,均须以多数票通过。 如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会议主持者有权投票决定。 任何法案只能由众议院提出。 众议院通过的任何法案,必须送交参议院。任何法案未被参议院不加修正地通过,或在提出众议院所不同意的修正案后由参议院通过,均视为被参议院否决。 由众、参两院通过的法案,经总督代表女王批准即为法律。议会的职权主要是:制定并修改宪法及各种法律;审查和通过财政收支预算;审查和通过拨款法案、财政法案以及追加拨款法案;规定设立应急基金;规定具有英联邦公民身份者的权利、特权、义务和责任;确定最高法院的陪席推事人数;规定对公共行政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申诉的受理办法、受理人员或机关。 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的决议,总理和各部部长必须总辞职。

相关阅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答案新编大学英语3答案
机械设计基础课件
微观经济学试题
宏观经济学考试试题
自动控制原理课后答案
吉林师范大学职教部
大学课后习题答案网
课后答案网
电路分析第五版答案
大学电路第五版答案
中国地大江城学院
bjxy
湘潭大学体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