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机关②名词解释如下】
制宪机关名词解释: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根本性的问题,因此许多国家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选出制宪会议或组成专门的制宪机构进行宪法制定工作。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48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第一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些国家为制定宪法专门召集制宪会议,美国于1787年5月由12州的55名代表组成制宪会议,负责起草宪法,并提交各州批准后生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内容,请通知本站客服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
调查研究法李肖霖律师
湖北大学地址邮编
概率论答案
机械设计基础课后答案
语言学教程胡壮麟
兰州商学院成人教育
大学英语4课后答案
计算机一级考试题库
结构力学课后答案
谨慎性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