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立法①名词解释如下】
中国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名词解释: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法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关注VX公众号【文得课堂】免费领取考试资料。
相关阅读:
新疆财经大学mba微观经济学高鸿业
中医基础理论电子书
心理学硕士点
实质教育论
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4答案
全新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3课后答案
读写教程2答案
新编英语教程第三版4
新视野大学英语4课后答案
大学英语4课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