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庐法②名词解释如下】
被庐法名词解释: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晋文公制定的关于官职爵秩的法律。被(古音pi)庐,地名,为晋狩猎、阅兵之地。《汉书·刑法志》名词解释:“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遂为盟主。”引应劭注曰名词解释:“搜于被庐之地,作执秩以为六官之法,因以名之。”师古注曰名词解释:“被庐,晋地也,被音皮义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名词解释:“晋赵鞅、荀寅……,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于所为刑书焉。仲尼曰名词解释:‘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相关阅读:
大学英语教材答案英语综合教程2答案
大学英语四课后答案
21世纪大学英语读写教程4答案
计算机操作系统答案
信号与系统第三版课后答案
全新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3答案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2答案
大学英语三课后答案
实质教育论
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4答案
全新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3课后答案
读写教程2答案